门诊费用: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在指定医院进行门诊急诊治疗的费用。
住院费用: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在指定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的费用。
女性员工生育费用:
被保险人因妊娠、分娩或合同生效九十日后发生的人工流产,在指定医院治疗引起的合理的生育门诊急诊及住院医疗费用。
团体公共医疗保障: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在指定医院门诊或住院治疗的,其太平附加盛世绿洲门诊团体医疗保险或太平附加盛世绿洲住院团体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使用完毕,经投保人申请,按约定比例给付公共医疗保险金额。
意外医疗保障: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指定医院治疗,或在就近医院抢救(被保险人病情稳定后须转入指定医院治疗)的合理医疗费用。
住院津贴: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合同生效后三十日后因患疾病,在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的,按实际住院天数乘以保单中载明的每日住院给付金额给付保险金。
• 投保范围:
被保险人所在单位可作为投保人,单位在职人员须75%以上投保,且符合投保条件的人数不低于5人;
• 保险期限:
自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
• 投保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载明于合同的保险单或批注上。
相关产品:《太平附加盛世绿洲门诊团体医疗保险》、《太平附加盛世绿洲生育团体医疗保险》、《太平附加盛世团体意外医疗保险》、《太平盛世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太平附加盛世绿洲住院团体医疗保险》、《太平附加盛世绿洲公共团体医疗保险》、《太平附加盛世团体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以上信息仅供了解产品之用,最终应以对应产品条款为准。